《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政策解读
本解读是按《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编写的,最终解释以《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为准。
根据《关于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关于《深圳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推广工作方案》专题工作会议的安排,为确保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工作公平有序进行,切实推进《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落地实施,编制了《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政策解读。
《补贴办法》所称传统泥头车是指在我市从事建筑废弃物、砂石等工程散体物料运输的三轴及以上传统敞开式自卸车,即是指未达到《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 284-2017)技术标准的三轴及以上传统敞开式自卸车辆。
申请淘汰补贴的传统泥头车需已在市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机动车车辆号牌,并按要求申请获得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及资质正常的“档案号牌”,即传统泥头车需为在本市交通运输部门登记的营运类泥头车,车辆需已按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安装了正常运行的GPS终端,并将数据接入泥头车监控平台。
(1)传统泥头车包括以传统燃油为主要动力的传统燃油类泥头车,和以天然气为主要动力的传统LNG类泥头车。
(2)传统泥头车分为三轴、四轴和六轴重型自卸车辆,其中,三轴车是指运用3个车桥来从发动机向驱动轮传递驱动力的重型自卸车辆,行业俗称“前二后八”,一般总质量范围为18000KG至25000KG;四轴车是指运用4个车桥来从发动机向驱动轮传递驱动力的重型自卸车辆,行业俗称“前四后八”,一般总质量范围为25000KG至31000KG;六轴列车是指运用6个车桥,由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自卸半挂车组合而成的整车。六轴列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均为三轴。
对于六轴列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自卸半挂车应分别持有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车辆号牌和《道路运输证》,且牵引车与半挂车上述证件的登记人名称应完全相同,列车持有统一的档案号牌,且以列车为申请补贴对象。
《补贴办法》中所称淘汰是指主动在我市退出传统泥头车营运的一系列行为,包括:对车辆实体通过报废或转出两种方式自行处置,迁出或注销、归还所领取的《道路运输证》、档案号牌等营运证件。
(1)报废:是指车辆于淘汰时间内,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处理,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转出:是指车辆于淘汰时间内,在本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手续(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且车辆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车辆已登记为非粤B车牌号。
传统泥头车办理了转出手续,但尚未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为非粤B车牌号的,或因转出不成功而被退回原籍的传统泥头车,暂时不能申领补贴。
《补贴办法》所称淘汰补贴,是指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合乎条件的车辆淘汰补贴资金发放给在我市退出传统泥头车营运的车辆所有权人;所有权人是指对传统泥头车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以及可提供车辆购置发票、银行贷款证明、注明车辆权属的合作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的企业或自然人。
(1)按《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申领了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传统泥头车;
(3)黄标车(即传统燃油类泥头车中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
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应以车辆登记的车辆所有权人为单位申请,申请单位通过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分配的企业账号进行线上申请。申请网址:
在我市登记注册、拥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名下登记的车辆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证》和“档案号牌”的传统泥头车运输企业,具有申请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的资格。
申请转出淘汰的申请企业,其名下传统泥头车在本市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名称,需与申请企业名保持一致,且车辆已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为非粤B车牌号(以公安交管部门电子数据为准)。
申请公司进行转出淘汰的,申请企业名还应与其名下登记的传统泥头车《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保持一致。
变更登记转出是申请企业将其名下的传统泥头车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为非粤B车牌号,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仍为该申请企业。
例如,甲申请企业将其名下传统泥头车开往异地经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登记到异地公安交管部门,变更登记名称仍为甲申请企业。
转移登记转出是申请企业将其名下的传统泥头车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为非粤B车牌号,但登记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不再为该申请企业(别的企业或个人)。
例如,甲企业将车辆售卖给异地企业或二手车行的方式来进行转出淘汰,异地企业或二手车行在本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并将车辆开往异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甲企业其名下登记的传统泥头车具有本市《道路运输证》,且车辆已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为非粤B车牌号,甲企业具有申请淘汰补贴资格。
部分申请企业因种种原因(如企业名变更、企业名中的行政区域名称变更等)导致车辆登记名称与申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不完全相同,申请企业须在报废或转出车辆前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
2012年8月24日,国家商务部正式颁发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九款明文规定,“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因此《补贴办法》中国家强制报废年限统一为15年。
申请淘汰的传统泥头车车辆初次登记时间为2004年8月6日(含)及以后,且使用年数的限制在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年限提前1年以上(含1年)。
六轴列车的初次登记时间以重型自卸半挂车初次登记时间为准,且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初次登记时间也需满足以上时间要求。
在2004年8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或车辆自注册登记使用年数的限制达到或超过14年的车辆,不属于淘汰奖励补贴范围。
为鼓励传统泥头车淘汰,对报废、转出时间越早的车辆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补贴金额为在《补贴办法》第五、六条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淘汰时间追加特殊的比例的补贴金额。奖励补贴比例最高为24%,时间为2018年8月6日(含)至2018年10月31日,往后起每个自然月逐级递减4%,2019年4月1日(含)至2019年5月31日(含)间完成淘汰的车辆无奖励补贴。
例如,2013年注册登记的三轴车辆,其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1.9万元,如该车辆在2018年10月10日淘汰,则奖励补贴比例为24%,奖励补贴金额为2.856万元(奖励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奖励补贴比例=11.9×24%=2.856万元),补贴总金额为14.756万元(补贴总金额=补贴标准+奖励补贴金额=11.9+2.856=14.756万元)。
再如,2017年注册登记的四轴车辆,其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0.8万元,如该车辆在2019年4月1日淘汰,则奖励补贴比例为0,补贴总金额为10.8万元。
传统泥头车的淘汰时间为2018年8月6日(含)起至2019年5月31日(含)止。在2018年8月5日及之前、或2019年6月1日及以后淘汰的车辆,不在补贴范围以内,也不能申请补贴。
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的受理时间为《补贴办法》发布之日(含)起至2019年9月30日(含)止。在该时间后将不再受理淘汰补贴申请,车辆也不能获得补贴。
补贴申请一旦受理成功,则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即2020年10月31日之前合乎条件的均可领取补贴,超过本办法有效期限将停止发放补贴。
(2)转出淘汰时间以车辆在我市车辆管理所的当前车管状态为转出时的日期为准,对于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存在多次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记录的转出车辆,转出时间以最后一次从深圳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到异地公安交管部门时注明的转移或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2)《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申请表》,在线)申请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中在线)申请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要求在本市开户,需提供开户行及支行信息。账户或账号名称与车辆登记注册的名称一致,且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申请表中在线填写;
(1)申请企业须确保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名称与其名下传统泥头车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完全相同,且与申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名称完全相同;
(2)银行账户需保证处于正常状态,否则补贴款不能成功入账。因此申请企业要到银行核查收款账户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核查正常后才可申领补贴;银行账户的异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锁定、查封、注销、挂失等。
①在线申报之前,申请企业需通过企业账户登录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进行车辆补贴资格查询核对,确认无异议后即可申请补贴。
如车辆因省运政管理系统、车管系统等系统数据异常而影响补贴资格,企业需先行前往有关部门申请相应数据变更业务,补贴系统将自动获取变更后的数据并更新车辆补贴资格状态;
②报废车辆:将传统泥头车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将车辆报废信息报送给市公安交管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③转出车辆:到本市和迁入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证书》转出手续(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
申请企业需在报废或转出车辆完成注销或转出全部手续后,登陆补贴系统申请补贴。
①申请企业登录补贴系统,在线填写《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加盖公章,制作成扫描件;
②将上条载明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补贴系统;
①补贴系统自动比对车辆信息、审核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齐全的申请自动受理;
③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市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行驶证注销及异地登记情况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审核;
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完成审核后,将合乎条件的车辆及申请企业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车辆所有权人如对车辆权属存在争议,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申请;
①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无异议的车辆所有权人;
②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注销领取补贴车辆的“档案号牌”,申请企业在领取补贴资金15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或迁出《道路运输证》。
申请人需前往市交通运输部门设立的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车辆权属异议申请受理点,递交异议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如申请人为个人,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如申请人为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3)异议车辆已通过司法或仲裁形式解决争议的,可提供司法或仲裁机关出具的确权文书。未通过以上途径解决争议的,申请人可提供车辆购置发票、银行贷款证明、合作经营合同(需注明车辆权属)等可以证明申请人对异议对象车辆具有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1)异议申请人前往市交通运输部门指定的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车辆权属异议申请受理点,递交异议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2)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受理有效的异议申请后立即暂停有权属异议车辆的淘汰补贴资金发放;
(3)争议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的,由提出异议方前往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车辆权属异议申请受理点提交异议撤回申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收到撤回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所有权人;
(4)争议任意方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交司法或仲裁机关出具的确权文书。车辆确权人与申请人一致的,向申请人发放补贴;车辆确权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由车辆确权人重新提出申请。
车辆权属异议申请,应在市交通运输部门合乎条件的车辆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从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第5个工作日止(含当日)。
例如,市交通运输部门在2018年12月4日公示合乎条件的车辆相关信息,申请人可在2018年12月4日公示发布当日至2018年12月10日(含当日)期间提出异议,异议申请递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2月10日17:30。晚于上述时间的异议申请将不会被受理。